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2016-2020年,我省教育系统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上首要位置,大力普及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升,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明显提高,较好地实现了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目标,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法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国家、省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把普法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创新宪法学习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开设好各级各类各学段法治课;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纳入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场所范围。推进教育系统精准普法,分类设计普法的内容、方法和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分析不同岗位、年龄等师生群体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适应性和实效性;细化完善普法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试点开展普法成效测评。加强案例普法,推进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等以案释法活动。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

 (三)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加快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通过征求意见、基层调研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三、重点举措

(一)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依托省属高等学校法学院(系),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研究和阐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课。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

(二)深入推进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将宪法、民法典、教育法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治内容。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学校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法治能力培训,推动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阶段,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主渠道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落实法治教育教学标准,依据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细化法治课教学基本要求,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式,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强化对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培育。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等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推动设立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

(四)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增强宪法意识。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网上知识竞赛等,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五)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以“国培计划”等项目为引领,推动各地各校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教师。将优秀法治课教师纳入国家和省各类重点人才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法治学课优秀教学微视频评选,深化成果应用,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支持各地各校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安徽特色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工作室。

(六)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提升设区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内涵,鼓励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促进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公益开放,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效果和水平。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确保学生每年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

(七)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校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宣传,探索建立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法治能力评测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推动各地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教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沉迷网络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八)推动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国家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提供相关视听资料和参考案例,以及教育系统其他在线资源平台网络课程,加强干部师生法治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专业支撑。充分发挥高校法学院(系)等法治教育智库作用,加强法治相关理论研究阐释,努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九)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派设工作,明确法治副校长选聘程序、工作职责以及履职要求,推动法治副校长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法治教育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学生欺凌等相关方面法治教育。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十)努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法治氛围。落实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支持引导各地各校试点探索同辈调解机制。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各地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优化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教育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