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发展规划处
1.负责国家有关发展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与落实。
2.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3.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各专项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规划和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和内部体制改革调整方案。
5.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的统筹、论证、协调和实施工作。
6.协调校地、校校等合作事宜,为学校争取重大发展资源,拓展学校发展空间。
7.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